品牌聯盟新零售管理辦法
1)品牌聯盟店家申請資格條件
凡是分銷商以上資格申請聯盟店家審核通過之店家,並且在店家照片管理,上傳店家照片(店家正面外觀照片,店家內部三張以上照片)。
申請品牌聯盟店家之前需充值餘額U2萬,申請品牌聯盟店家審核通過之後,七天以內依照品牌聯盟店家需求下單品牌廠家產品總計U2萬以上,品牌聯盟店家下單品牌廠家產品總計U2萬以上,之後再次下單品牌廠家產品依照單項產品最低起購數即可。
申請品牌聯盟店家審核通過之後,七天以內尚未下單品牌廠家產品總計U2萬以上,公司有權取消品牌聯盟店家資格。
2)VIP品牌聯盟店家申請資格條件
凡是分銷商以上資格申請聯盟店家審核通過之店家,並且在店家照片管理,上傳店家照片(店家正面外觀照片,店家內部三張以上照片)。申請VIP品牌聯盟店家之前需充值餘額U5萬,申請品牌聯盟店家審核通過之後,七天以內依照VIP品牌聯盟店家需求下單品牌廠家產品總計U5萬以上,VIP品牌聯盟店家下單品牌廠家產品總計U5萬以上,之後再次下單品牌廠家產品依照單項產品最低起購數即可。
申請VIP品牌聯盟店家審核通過之後,七天以內尚未下單品牌廠家產品總計U5萬以上,公司有權取消品牌聯盟店家資格。
3)品牌聯盟店家與VIP品牌聯盟店家利潤分析
4)品牌聯盟廠家申請資格條件
凡是分公司聯合創始團隊會員資格,即可申請品牌聯盟廠家,品牌聯盟廠家必須提供公司完整資質資料,申請審核通過即可上架品牌廠家產品。
品牌廠家上架產品成本管控,廠家供貨價為會員價25%以下(含物流費及稅金)並設置品牌聯盟店家下單起購量。